《飼寵之樂》一月號:雄鷹展翅翱無垠——鷹
古人眼中的鷹
鷹,古字為「䧹」,《廣韻》記載:「鷹,鳥名」。《禮記》格物論嘗言:「鷹,鷲鳥,金眼、鉤嘴、鐵爪、劍翮、善攫搏」,簡潔有力地指出鷹的猛禽形象。歷代文學作品表現古人對鷹的欣賞之情,如唐代詩人白居易(772—846)於〈放鷹〉言:「鷹翅疾如風,鷹爪利如錐」,寫出鷹矯健不凡,虎虎生威的姿態。除了自古對鷹的崇拜,到後期更有「放鷹」一舉。
放鷹的古今發展
放鷹,乃通過馴養,掌控鷹抓捕獵物的活動,從而達致遊戲或狩獵之目的。從唐代詩人王維(699—759)〈觀獵〉:「草枯鷹眼疾,雪盡馬蹄輕」一句,反映至少在唐朝(618—907)已出現利用禽獸狩獵的風俗。在文學創作上,宋代文學家蘇軾(1037—1101)於〈江城子 · 密州出獵〉亦有記「左牽黃,右擎蒼」圍獵一事,述其報國之志。發展至清代(1644—1911),宮廷內務府還專門設鷹鷂處,負責收繳、馴養鷹鷂,供皇帝行圍打獵用,獵取雉雞野兔以供祭祀及御膳。迄今為止,新疆阿合奇仍保留馴鷹習俗。千年以來,柯爾克孜人馴養獵鷹用以捕獲獵物。當地人與鷹關係親密,更視獵鷹為家庭的一員。為獵鷹健康著想,馴鷹人寧肯自己和家人不吃肉,也會給鷹餵養鮮肉。然柯爾克孜人與鷹有個約定:獵鷹馴養一至五年後,將重返天空,享受自由飛翔,繁衍生息。這體現了人對自然的尊重與愛護。而一些放歸大自然的獵鷹,因熟知與人相處的生活,時常會再來看望養鷹人,足見人與鷹情誼之延續。
文明發展與自然
中華文化發展至今,從放鷹習俗除了可見歷代人文活動,更突出「天人合一」的思想。奈何工業文明的崛起引致現代人與自然的關係步向疏離,甚至導致人類破壞自然的行為。「萬物並育而不相害、道並行而不相悖」、「萬物各得其和以生、各得其養以成」體現出中庸之道。對於往後的社會發展,世人應如何平衡人與自然的關係從而達至雙方和諧並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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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
1. 張瑞芳:《中國古代小說中的動物形象變遷研究》(北京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,2020年)。
2. 蕭滌非、程千帆、馬茂元、周汝昌、周振甫、霍松林:《唐詩鑒賞辭典》(上海,辭書出版社,1983年)。
3. 賀振平:《獵鷹——圖說中國馴鷹文化》(新疆,美術出版,2010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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